時間:2022年04月28日
01上海本港出口非危鋰電池接運政策
【COSCO-CS】
自2022.06.01(ETD)起,除自有船外,所有上合作方船的非危鋰電池特殊積載都需在CBF截止時間前逐票申請并得到船東確認,同時請在CBF中做好相關標注。
所需申請材料:非危鑒定書、MSDS、UN38.3測試報告、UN38.3試驗概要。
請及時通知客戶周知,避免被拒裝的風險!
自1980年代中期以來,鋰電池已根據電池或電池中所含鋰的重量歸類為危險品運輸法規,并且所呈現的潛在危險也與其所含的鋰量有關。隨著技術的進步,來自活性材料的能量增加了高達50%。
鋰燃料火災的后果可能比其他火災更廣泛。它們很難熄滅,容易發生熱失控并存在爆炸風險。鋰電池引起的火災,其溫度可達到2,700攝氏度以上。
02關于非危化工品資料要求
(Non-DG Chemicals documents requirements)
【HMM】
a.MSDS要求英文版,客戶抬頭紙或加蓋客戶公章;
b.權威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掃描件;
c.非危保函加蓋發貨人和訂艙代理章,PDF格式,保函內必須聲明客戶已了解發貨港,中轉港,卸貨港法律,并保證該票貨物在以上各港口的法律內均被認定為非危化工品;
d.確保MSDS & 鑒定報告的一致性,MSDS上的supplier details / manufacturer 應該跟鑒定報告上的生產廠家一致;
e.對于BCO制冷劑客戶(冰箱,空調),分批次出運相同非危化工品貨物的,為提高效率,方便客戶,可以要求客戶一次性提供MSDS、鑒定報告和非危保函。經市場部甄別有效后,留底存檔并生成非危化工品貨物備案號,并告知客戶。備案號有效期與鑒定報告有效期相同,如過期,需重新備案。BCO制冷劑客戶訂艙時只需要提供有效期內的備案號,而無需重復提供相關資料。
所有不符合危險品規定的客戶務必關注以上內容,本規定將于2022年5月1日生效。
03港口清關新規定
巴生港:集裝箱入境后必須在三天內完成清關!5月1日起執行!
馬來西亞交通部將規定所有進口集裝箱貨物離開巴生港集裝箱堆場的期限為三天,從入境日期開始到清關,從5月1日起生效。
交通部長Wee Ka Siong表示,這將提高巴生港的效率,并防止集裝箱在堆場堆積。
交通部長Wee Ka Siong在最近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措施將在貨物抵達后的第一天由海關官員檢查,并在第二天進行審查,到第三天,必須完成清關手續。
Wee Ka Siong補充說,新措施僅適用于不被視為可疑的集裝箱。
他說:“如果必須對集裝箱進行調查,那么當局最多有30天的時間來完成海關檢查。例如,如果有人進口了一輛二手車,并聲稱該車是 2019年制造的,如果海關人員懷疑生產年份有虛假申報,則該集裝箱及其貨物可以被扣留調查長達30天。”
這位部長繼續說:“過去,政府從未為進口集裝箱設置過海關檢查的最后期限,導致一些集裝箱在堆場存放長達五年,而沒有任何進口商前來認領。”
他表示,設定清關期限將節省時間和成本,從而提高巴生港的生產力。要加快清關速度,班輪運營商也必須發揮自己的作用,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并補充說:“如果這項新規定在巴生港推行成功,我們將在馬來西亞的其他港口實施。”
馬來西亞最大的集裝箱港口巴生港是2021年世界上第12大最繁忙的集裝箱港口,去年該港口集裝箱運輸經歷了前所未有的繁榮,處理了1364萬標準箱的歷史新高。
排名第11位的迪拜杰貝阿里港僅比巴生港多處理20,000標準箱,Wee Ka Siong將這一差距歸咎于去年襲擊馬來西亞的洪水。